蓬莱市环境保护局督促各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作者:宫香城 发布时间:2017-12-29 来源:蓬莱市环保局 浏览量:0
根据上级部门加强岁末年初环境安全工作、防范遏制较大事故专题部署的工作要求,同时为了避免发生类似“烟台鑫广绿环再生资源公司‘12·12’危废处置中毒事故”的情况,蓬莱市环境保护局制定了《关于开展环境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并下发至各企业,督促企业从环境管理情况、环评手续履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危险废物处置情况、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运输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应急能力情况等方面对环境安全隐患开展自查自纠,旨在加强企业全员环境安全意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危险废物按规定处置,进一步提高企业应急处置能力。目前,各企业正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市环保局将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跟踪落实,确保企业各项环保工作全面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