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省环保厅厅长张波赴烟台龙口市就基层环境保护进行工作调研。张波厅长实地考察了泳汶河、黄水河流域治理情况,主持召开了基层环保工作座谈会,烟台市和福山区、龙口市、栖霞市环保局介绍了基层环保工作情况以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张波厅长认真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建议,并一一作了回应。
张波指出,近年来,烟台市环保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水气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福山区、龙口市和栖霞市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环保工作也都取得了积极成效。张波说,当前我省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如何既改善环境质量,又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全省环保系统面临重要考验。因此,希望这次座谈会有助于深入了解基层环保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省厅将努力从省级层面研究措施帮助解决。
张波对基层环保部门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一作了回应。第一,关于机构编制的问题。当前,各级党委、政府主观上都想加强环保队伍和能力建设。环保部门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环保队伍能力建设的规定,对比先进市县找出差距,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建议,争取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要求,加快在县域范围内按区域派驻环境监管执法机构。国家将成立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各级也要研究成立相应的机构,并做好上级督察准备工作。第二,关于环保能力建设的问题。环保部门缺人分为两种:一是编制性缺人,二是能力性缺人。对于第二种,市县环保部门要加强人员培训,参照省厅做法,持续开展技术培训和大比武,努力使每名干部职工都能熟练掌握岗位“应知应会”内容,不断提升环保队伍发现问题、分清责任、依法行政的职业化水平。要抓住机遇,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强化监测、监察、应急能力建设,为环保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第三,关于机动车尾气检测站设置的问题。一个地方检测站的数量应由市场需求来决定。省环保厅将积极推进机动车尾气检测市场由“政府决定”向“市场决定、政府监管”转变。第四,关于全社会环保守法意识不强的问题。做好环保工作,必须要在全社会形成基本的环保守法意识。对此,环保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坚持依法行政,加强信息公开,积极开展警示宣传教育,逐步在全社会营造基本的尊法守法氛围。第五,关于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问题。对于栖霞市等在生态保护上作出积极贡献的地区,相关受益地区应当给予一定补偿。对此,省环保厅将参照国内外做法,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第六,关于部分项目环评受限的问题。各级环保部门要树立环评审批底线思维。要以在最不利状况下,能够保障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把关的底线。要具体项目具体分析,敢于说不,善于说行。
张波要求,要全面落实省政府印发的《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按照“淘汰一批、规范一批、完善一批”的思路,有序清理整顿环保违规项目。要探索开展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备案制试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要因地制宜建设企业和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大力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努力提升流域环境承载力,让缺水的山东“有河就有水,有水就有鱼”。
张波强调,转型期的环保工作要注重发挥三点重要作用:一是倒逼污染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的着力点作用;二是以环境需求激发环保市场,释放发展红利的经济增长点作用;三是经济社会转变发展方式是否取得成效的观测点作用。
烟台市副市长于松柏、烟台市环保局及龙口市政府有关领导、省环保厅应急处、省环境监测站、省环境监察总队主要负责同志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