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月9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9日-2018年1月1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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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版) | 备注 |
1 | 烟台市门楼水库提升泵站至莱山水厂输水管道工程 | 福山区、莱山区 | 烟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青岛华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计划自配套建成的门楼水库提升泵站向莱山水厂新建一条 DN1400 源水管道,管道材质采用球墨铸铁管,同时安装蝶阀、排气阀等附属设施,管线全长约 24 公里,输送水量约为 10×104m3/d。 | 1.水环境影响 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采取措施降低扬尘产生量。 3.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采取设置移动声屏障等隔声降噪措施,控制施工期噪声污染,确保施工场地边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弃土尽量回填;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5. 生态环境影响 避免雨季施工,弃土及时清运,建设后恢复地貌。 | ||
2 | 2018年市区涝洼地段排水设施改造及河道清淤维修工程项目 | 芝罘区、莱山区 | 烟台市城市管理局 | 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计划对市区汛期积水严重的海港路阳光 100 对面、新石南路等 45 个涝洼点位进行改造,主要解决排水设施管线老化破损、管道堵塞不通、管径过细及排水设施不完善等原因造成的局部积水问题。对淤积严重、河道墙及河底损坏、影响汛期泄洪的小曲河、钢管河等 8 条河道及截流口进行清淤维修,以提高河道的泄洪能力,保证市区安全度汛。计划铺设各类雨水管道 3064 米,砌筑各类检查井 132 座,雨水篦子 159 座,清挖外运处置污泥约 15866 立方,维修河底 4410 平方,改造河道 55 米。 | 1.水环境影响 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河道内原有污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2.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采取措施降低扬尘产生量。 3.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弃土尽量回填;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5.生态环境影响 避免雨季施工,弃土及时清运,建设后恢复地貌。 | ||
3 | 烟台麒麟包装有限公司胶帽、软木塞生产项目 | 芝罘区 | 烟台麒麟包装有限公司 | 青岛华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葡萄酒包装软木塞 1.16 亿只,胶帽 5200 万支。 | 1.水环境影响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实验室废水一起排入张裕公司现有污水站处理后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 等级标准由套子湾污水处理厂排放。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胶帽上胶、粘顶工序及软木塞油墨打码、表面涂硅蜡工序产生 VOCs 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到“严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4 部分:印刷业》(DB 37/2801.4-2017)中表 2 中排放限值 50%的要求,即排放浓度(25mg/m3)和排放速率(0.6kg/h),”经 15m 排气筒排放。无组织 VOCs 废气满足(DB 37/2801.4-2017)中表 3 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2.0mg/m3)。实验室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厂界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4.0mg/m3)的要求。 3.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一般固废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