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海排污口位置选择审批办事指南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23 来源:365bet比分 浏览量:0
一、申报材料
1.入海排污口位置论证报告;
2.海洋、海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等部门的意见。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审批程序
1.审核
受理人对照审批条件进行审核。初步审核主要审查材料以及相关文件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
2.补正材料:
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补正期限。
3.受理及公示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受理该申请,在烟台市环保局网站上进行受理公示(5个工作日);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原因。
4.审查
(1)委托烟台市环境监控中心进行环境评估,具备技术审查条件的,7个工作日内召开技术审查会议。
(2)论证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入海排污口位置论证报告(7个工作日),逾期未修改完成的,重新报批。
(3)评估通过后,经烟台市环保局重大建设项目审查会(每月第一、第三个星期一)审查研究。审查未通过且需采取整改措施的,整改后,再次提报建设项目审查会议研究;直接否决的,不再受理其许可申请。
5.拟批公示
在烟台市环保局网站上进行拟批公示(5个工作日)。
6.审批决定及公示
出具审批意见后,报局主要领导签发。在烟台市环保局网站上进行审批公示(7个工作日)。
7.决定书送达
通知申请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领取批准文件。
三、审批时限
20个工作日(不含评估、专家评议和整改所需时间)。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不收费
五、咨询服务
窗口咨询地址: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烟台市芝罘区菜市街46号)
电话咨询号码:0535—6631612,663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