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建筑节能与房地产开发综合管理办公室拟投资2亿元建设竹林南路二期工程项目,项目地点位于烟台市莱山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及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等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竹林南路二期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烟台市建筑节能与房地产开发综合管理办公室拟投资2亿元建设竹林南路二期工程项目,项目地点位于烟台市莱山区。竹林南路二期工程东起庙后水库、向西与山海路相接;项目建设内容为道路全长2500米,配套铺设雨水管线、污水管线,安装路灯、隧道工程、桥梁工程、绿化等工程。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烟台市建筑节能与房地产开发综合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5-6896322
联系人:林科
三、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7185350101
联系人:王工
电子邮箱:sdhb727@163.com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南二环20号河北师大科技园A座1030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我公司委托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为:
1、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2、研究国家的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技术文件并进行初步环境调查和工程分析;
3、环境影响因素和评级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
4、确定评价等级和实施方案;
5、开始环境现状调查同期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预测;
6、评价环境影响;
7、公众参与调查。
(2)该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
1、工程分析;
2、环境现状质量评价;
3、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分析;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城市生态环境与景观分析;
6、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公告信息的内容,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相关单位及专家可对工程选址和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反馈意见时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发传真、寄信或发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提交给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或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特此公告!
建设单位: 烟台市建筑节能与房地产开发综合管理办公室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