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有关要求,现将“烟台港芝罘湾港区四突堤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烟台港芝罘湾港区四突堤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位于烟台港芝罘湾港区,烟台保税港区东侧。
项目概要:烟台港芝罘湾港区四突堤现为顺岸连续布置的四个泊位。本次改造将对泊位相关配套设施、废气及废水治理措施进行改造,改造后泊位年通过能力达到2500万吨,并将进一步减轻码头作业对环境的影响。
二、建设单位: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电话:0535-6742591
电子邮件:y t g s d h @ 1 6 3 . c o m
通讯地址:烟台市北马路155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东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31-85870038
电子邮件:h j p j 8 0 1 @ 1 6 3 . c o m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0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机构接受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后,根据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规划等要求,进行环境影响因子识别、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和工作内容,在踏勘现场的基础上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按照相关规范、技术导则的要求进行工程分析,对各相关环境要素进行预测和评价,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在预测评价的基础上给出工程建设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是征求本工程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公众对工程建设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对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什么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在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