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烟台港西港区#315~#317通用散货泊位工程位于烟台港西港区南侧岸线,在建的#318泊位西侧。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为:建设2个25万吨级(#315、#316泊位)和1个20万吨级(#317泊位)通用散货泊位,同步建设后方堆场及防风抑尘网、含尘污水处理场等环保设施;设计年吞吐量3000万吨,货种为铝矾土。
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建设符合《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山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和《烟台港总体规划》。
二、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工程海域施工主要包括港池疏浚、基槽开挖、块石抛填和回填溢流等环节,施工引起的悬浮泥沙将对海水水质产生影响。施工过程合理安排施工期,避开不利天气,采取环保措施后,预测施工悬浮泥沙超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最大影响范围集中在港池内,属于《山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中的四类环境功能区,该范围内没有环境敏感目标。悬浮泥沙对水环境的影响是局部的和暂时的,将随着施工的结束逐渐恢复至本底水平。
施工造成底栖生物受到损失、浮游生物生长受到影响,通过合理选择施工工艺和施工时间减少生态损失,并按照海洋部门的要求进行生态补偿。工程建设对周边海域潮流场和地形地貌冲淤环境变化不大,潮流场主要影响范围为工程周边1km以内;工程建成后其周边冲淤趋势与建设前基本一致,工程周边绝大部分区域的年蚀淤变化量小于1cm。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车辆产生的扬尘、施工车船和机械设备尾气,噪声源主要是施工车船及机械设备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控制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值;施工运输车辆采取加盖篷布、洒水抑尘、减缓车速等措施。采取环保措施后,工程建设对施工区周边的环境空气、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废气污染物主要是铝矾土等散货堆存、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本工程在堆场周边设置防风抑尘网,堆场内设置喷洒水装置,减少堆场扬尘和装卸粉尘。采取环保措施后,预测厂界废气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废水包括生活污水、机修油污水、堆场冲洗污水、含尘雨污水、船舶污水等。生活污水、机修油污水依托东侧的烟台港西港区一期工程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其堆场喷洒;码头堆场冲洗污水、含尘雨污水经新建的含尘污水处理场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后全部回用于本工程堆场喷洒不外排。船舶污水由船方按照海事部门的管理规定处置。
固体废物主要是码头工作人员生活垃圾、船舶垃圾、污水处理产生的矿泥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船舶垃圾由船方委托海事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处置;污水处理产生的矿泥全部回收利用。固体废物全部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置,对环境的影响小。
噪声源来自于码头机械作业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固定声源采取减振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预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工程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是:船舶碰撞或搁浅引起船舶携带的燃料油泄漏。建设单位按照《港口码头溢油应急设备配备要求》配备相应的溢油应急设备;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环保部门、海事部门等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在采取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工程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在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后,满足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环保要求。在落实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制定并落实严格的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和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环境保护管理监督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工程建设可行。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旨在了解您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您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之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写信的方式提出您的宝贵建议。若您需要得到本工程环评报告书的简本资料,请您与建设单位或者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谢谢您的参与!
建设单位: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电话:0535-6742591
电子邮件:ytgsdh @ 163 .com
通讯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北马路155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东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31-85870038
电子邮件:hjpj801 @ 163 .com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