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烟台港芝罘湾港区四突堤位于芝罘湾港区北部,西邻烟台保税港区。四突堤南侧现有5个1.5~2万吨级杂货泊位、最大靠泊能力为15~20万吨级散货船。现有泊位于1994年通过原国家环保总局环评批复、2003年和2007年分两期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原设计吞吐量215万吨/年。
本次改造工程对四突堤南侧现有五个泊位进行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改造,改造后形成四个泊位(63#-66#泊位),泊位长度不变,吞吐量2500万吨/年、货种为铝土矿。
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改造及环保设施改造两部分。
主体工程改造内容为:拆除现有3台10t和7台16t门机,保留2台16t-33m门机,新增11台40t-45m门机,并对轨道梁、供电进行相应改造。
环保设施改造内容为:堆场四周新增防风抑尘网;对给水管网进行改造,在堆场增设固定洒水设施,新增除尘泵房及除尘水池,实现堆场洒水降尘功能;对雨水管网进行改造,堆场新增排水沟,新建含尘污水处理场,堆场含尘雨水污水收集处理,处理达标后的中水回用于堆场洒水。
二、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废气污染物主要是铝土矿等散货堆存、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改造工程在堆场周边设置防风抑尘网,堆场内设置喷洒水装置,减少堆场扬尘和装卸粉尘。采取环保措施后,预测厂界废气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废水包括生活污水、机修油污水、堆场冲洗污水、含尘雨污水、船舶污水等。本工程不新增劳动定员和作业车辆,因此不新增生活污水、机修油污水,仍由港区污水管网排入套子湾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码头堆场冲洗污水、含尘雨污水经新建的含尘污水处理场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后全部回用于堆场喷洒不外排。船舶污水由船方按照海事部门的管理规定处置。
固体废物主要是码头工作人员生活垃圾、船舶垃圾、污水处理产生的矿泥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船舶垃圾由船方委托海事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处置;污水处理产生的矿泥全部回收利用。固体废物全部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置,对环境的影响小。
噪声源来自于码头机械作业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固定声源采取减振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预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改造工程不涉及海域施工,对海水的影响较小。
工程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是:船舶碰撞或搁浅引起船舶携带的燃料油泄漏。建设单位按照《港口码头溢油应急设备配备要求》配备相应的溢油应急设备;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环保部门、海事部门等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在采取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工程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改造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在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后,满足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环保要求。在落实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制定并落实严格的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和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环境保护管理监督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工程建设可行。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旨在了解您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您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之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写信的方式提出您的宝贵建议。若您需要得到本工程环评报告书的简本资料,请您与建设单位或者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谢谢您的参与!
建设单位: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电话:0535-6742591
电子邮件:ytgsdh @ 163 .com
通讯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北马路155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东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31-85870038
电子邮件:hjpj801 @ 163 .com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