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5号
电话:0535-692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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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64003
拟订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向市政府提出建设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审批建议;监督管理市级自然保护区;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参与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承担市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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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生态市建设规划第十一章 | 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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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生态市建设规划第九章 | 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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